原标题: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试点运行
西海都市报讯(记者 彭娜)近日,青海省价格认证局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沟通对接,搭建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开辟价格争议调解新模式,实现方便快捷、高效有序、多元化解合力处理价格争议。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司法部《关于深入开展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在促进价格争议纠纷多元、优质、高效化解中的积极作用,省价格认证局有力有序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运行工作,确定西宁市、海东市、格尔木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区、互助土族自治县、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等8个市县为试点地区,以试点先行带动全省价格争议调解工作逐步规范运行。
对接省高级人民法院搭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将8个试点地区价格争议调解组织及调解员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上下联动、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实现在线价格争议纠纷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机衔接。
协调对接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试点运行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对接的通知》,要求各级法院立案庭积极与当地价格认证机构沟通衔接,进一步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试点运行及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的对接工作,提高价格争议调解案件的调解数量、调解成功率,充分发挥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平台在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方面的作用。